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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航空限高分析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30 16:28   作者:刘洪涛    来源: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航空限高分析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

2.2项目规模:地块一:占地面积约16872㎡,建筑高度约100米;地块二:占地面积约13506㎡,建筑高度约100米。

2.3磋商范围:春晖路东侧、高新实验中学西侧地块一、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航空限高分析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华东地区民用机场净空管理办法》及《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分别编制各地块航空限高分析及电磁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通过民航主管部门审查并分别取得合格审批意见,保证现有项目总体规划及建筑方案符合航空限高要求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2020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限高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任意一次收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4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四楼418室)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小慧、马官勋

电话:0531-88022412-604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